资料简介: |
1.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我们根据统计年报和有关资料加工整理编印《深圳统计年鉴一一1994》。本年鉴主要指标包括了建市以来各年统计数据。因1993年报执行了国家新的统计年报制度,部分指标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都有较大变动,致使有的指标数据(如工业企业数等)不能直接与上年资料对比,此外,有些数据作了调整;因此,我局过去公布的各种统计资料如与本年鉴有出入,则以本年鉴为准。
2.本年鉴中“全市”包括经济特区和宝安区、龙岗区,“特区”即为市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
3.本年鉴以丰富、翔实的统计资料为主,辅以统计图,特载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统计资料内容包括:综合,人口和劳动力,工业,运输、邮电,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商业、物价,物资,财政、金融,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劳动工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城市公用事业,人民生活,“五区”基本情况等十五部分,最后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4.本年鉴部分数字使用了四舍五入的进位方法,因此,可能令统计表内个别项目相加起来与总数略有出入。
5.本年鉴使用的符号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无指标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表示下有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