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焦作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082.62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9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227.57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721.10亿元,增长10.1%。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8829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1:59.8:33.1变化为6.5:58.9:34.6,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8%,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3.2%,衣着类价格上涨0.7%,居住类价格上涨0.5%,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2183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8421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245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482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1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8.94亿元,增长4.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6%,比上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34亿元,增长3.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6.2%,公共安全支出增长11.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5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8.7%。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20.36万亩,比上年增加2.67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18.98万亩,增加3.81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占小麦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82.1%。棉花种植面积0.76万亩,减少1.76万亩。油料种植面积33.29万亩,增加7.6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52.57万亩,减少5.01万亩。
全年粮食产量204.76万吨,比上年下降2.0%;棉花产量0.06万吨,下降59.9%;油料产量12.61万吨,增长73.9%;蔬菜产量196.65万吨,下降10.7%。肉类总产量18.73万吨,增长0.4%;禽蛋产量11.21万吨,减少27.2%;牛奶产量18.51万吨,减少8.1%。
全年末有效灌溉面积255.95万亩,比上年减少5.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72万亩。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231.28万千瓦,大中型农用拖拉机达到1.29万台。全年农村用电量1.36亿千瓦时,下降4.1%。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12.00亿元,增长7.9%;产品销售率98.8%。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38个行业大类中,增加值居前十位的行业增速分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3.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长8.1%,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下降3.8%,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2.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9.1%,汽车制造业增长19.6%,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7.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8.7%,医药制造业增长14.9%。
全市十大产业完成增加值78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6.5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完成增加值6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7.9%。火电、煤炭、建材、黑色、有色、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6.9%,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低1.0个百分点。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汽车配件增长29.7%,发电量增长25.2%,氧化铝增长8.8%,水泥增长1.3%,烧碱下降1.4%,轮胎外胎下降2.9%,农用化肥下降9.3%,原煤产量下降30.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11.8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实现利润总额352.85亿元,增长2.7%。分所有制看,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2.53亿元,下降72.8%;集体控股工业实现利润8.09亿元,增长4.0%;非公有制工业实现利润342.23亿元,增长4.8%。分行业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实现利润-2.0亿元,下降127.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利润25.6亿元,增长80.2%;农副食品加工业实现利润21.7亿元,增长11.3%;橡胶制品业实现利润27.7亿元,增长6.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利润51.8亿元,增长1.4%;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实现利润12.3亿元,增长33.7%;通用设备制造业实现利润19.1亿元,增长7.9%;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4.5亿元,下降19.9%。
年末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797家,其中超50亿元企业11家,超百亿元企业1家。
初步统计,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188.73亿元,增长14.7%,占全市比重达到74.6%,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110.60亿元。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263个,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3.78万人;签订的合同额221.86亿元,其中本年新签订合同额124.82亿元;房屋施工面积530.07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188.70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198.01亿元,增长16.9%。
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217.68亿元,比上年增长70.1%;民间投资1950.16亿元,增长12.1%;港澳台投资36.65亿元;外商投资1.24亿元。按产业统计,第一产业投资45.59亿元,增长10.1%;第二产业投资1490.03亿元,增长13.6%,其中工业投资1489.59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投资662.38亿元,增长25.6%。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1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住宅投资86.7亿元,增长14.3%。商品房屋施工面积1045.5万平方米,增长2.5%;其中住宅833.7万平方米,增长2.8%。商品房屋竣工面积104.6万平方米,下降6.4%;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78.3万平方米,增长42.5%。
全年计划总投资超亿元项目652个,完成投资1849.58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其中:焦作丹河电厂异地扩建2×100万千瓦机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修武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德众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全年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1676.70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76.3%,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其中,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1380.89亿元,比上年增长21.5%。
五、国内贸易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55.51亿元,比上年增长6.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4.15亿元,增长6.7%。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67.33亿元,增长12.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1.59亿元,增长10.5%。按行业统计,批发业零售额97.49亿元,增长11.2%;零售业494.09亿元,增长12.0%;住宿业10.71亿元,增长11.2%;餐饮业96.63亿元,增长11.9%。
25个销售大类中,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居前5位的类别依次为:煤炭及制品类增长83.7%,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59.8%,通信器材类增长40.9%,五金、电料类增长35.5%,日用品类增长30.8%。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19.5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出口总额14.24亿美元,增长-3.7%;进口总额5.26亿美元,增长-7.4%。在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方面,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全年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2.3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6.6%。
全年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个,比上年减少4个;实际利用外商投资8.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5.43亿元,比上年增长5.4%。
年末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41公里。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240.8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5%;公路旅客周转量14.97亿人公里,同比下降5.7%。
全年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完成6.53亿元,同比增长32.1%;业务总量完成9.04亿元,同比增长69.4%。其中,快递企业业务收入完成2.99亿元,同比增长60.1%;业务量完成3306.78万件,同比增长110.3%。
电信业务总量完成69.09亿元,同比增长48.5%。年末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44.21万门,减少14.5万门;年末移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600万户,增加85万户;本地固定电话用户29.52万户,减少8.5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36.1万户,增加24.86万户,其中4G用户占比达到58.2%;年末计算机互联网用户80.23万户,增加10.2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205.5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4%,其中,接待境外游客35.92万人次,增长3.0%;接待国内游客4169.61万人次,增长12.5%。旅游综合收入342.62亿元,增长13.6%。全市共有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14处,其中A级旅游景区1处,AA级旅游景区3处,AAA级旅游景区3处,AAAA级旅游景区4处,AAAAA级旅游景区3处。拥有星级酒店29家,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108家。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629.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031.98亿元,增长10.4%。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087.24亿元,增长15.1%。其中,住户贷款余额275.80亿元,增长11.7%;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811.44亿元,增长16.3%。
年末全市共有上市公司8家,上市股票8只,其中境内上市7只,境外上市1只。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67.15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4.82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52.33亿元。全年赔款支出21.5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6.99亿元,人身险赔款支出14.52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6万人,在校生7.4万人,毕业生1.85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64万人,在校生7.51万人,毕业生2.47万人。初中学校招生4.17万人,在校生13.29万人,毕业生5.11万人。普通小学招生4.57万人,在校生25.08万人,毕业生4.31万人。
年末共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2家。全年共取得国家及省级科技进步奖19项。申请专利3751件,比上年增长22.5%;授权专利2253件,增长11.9%。签订技术合同123项,成交金额0.30亿元。共有43项省级科技项目获准立项。共有34个项目获得上级科技经费3087万元。
2016年年末共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80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7家,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0.54万台件,制定、修订地方标准达到1项。2016年年末共有河南名牌工业产品46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6种。
年末共有天气雷达观测站点1个,卫星接收站7个,地震台站5个(市级1个、县级4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馆11个,公共图书馆8个,博物馆、纪念馆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个。年末共有综合档案馆11个。
2016年,全市设有医疗卫生机构2787家。其中:医院94家(综合医院64家、中医院9家、专科医院21家),乡(镇)卫生院80家,专业卫生机构37家(妇幼保健机构11家、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中心各12家、采供血机构2家)。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总床位数25417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631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8792人,注册护士8407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所有县(市)区,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2585372人,参合率达到98.71%。
全年共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58场,其中承办省级以上比赛39次。全市体育人口达133.6万。全年运动员共参加省级以上比赛95次,获亚洲冠军1个,全国冠军22个,获省级冠军245个、亚军192个、季军214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373.03万人,常住人口354.6万人。出生率12.4‰,死亡率5.95‰,自然增长率6.45‰。城镇化率达到56.45%。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42.4元,增长7.1%;人均消费支出15404.8元,增10.2%。按地域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76.0元,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616.3元,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51.3元,比上年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81.4元,增长8.9%。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0.73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38.66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参保15.3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4.5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5.65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706万元,救助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3万人次。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5454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16.4万人次。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99万元;资助参保13.9万人次,资金924万元。住院医疗救助2.8万人次,资金2739万元;门诊救助2577人次,资金236万元。全年救助农村五保对象4.76万人次,资金1950万元,全年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522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7万元。
儿童福利院床位数400张,在院人数213人。社区服务中心144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6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81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2016年全市已发现的矿产为27种(含亚矿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共计16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9种,水气矿产1种。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175天,达标率为47.8%,较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4个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为77.1%。
全市共完成森林资源培育20.89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0.57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9.32万亩,花卉苗木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2%。全市已被批准的自然保护区2个,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7万亩。森林公园6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4起,各类伤亡事故死亡3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7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2人。事故直接财产损失446.68万元。全市亿元GDP各类事故死亡率为0.02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