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
一、《中国海洋统计年鉴》(1997)是一部全面反映1994-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经济和海洋管理服务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鉴,全书为中英文对照。
二、本年鉴的统计范围为人们在海洋和沿海地区开发、管理、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发展海洋经济的生产和活动以及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概况。地域范围为有海岸线的城市和县(县级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县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顺序排列。
三、年鉴资料内容包括综合资料、海洋水产、海洋石油和天然气、海滨砂矿、海盐、沿海造船、海洋交通、滨海国际旅游、海洋科技与教育、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服务等部分。
四、本年鉴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务院18个部、委、局、总公司的统计年报、年鉴、资料汇编及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一局、海洋厅(局)提供的区域性统计资料。
五、海洋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可由各海洋产业(海洋水产、海洋油气、海洋盐业、沿海造船、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以及沿海地区(沿海的城市和县(县级市))的主要社会经济指标两大方面反映出来。有些产业,例如海洋化工、海水利用、海洋能利用和海洋药物等尚未统计在内。
六、年鉴最后附有主要海洋统计指标解释,其对主要海洋统计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和统计方法作了简要说明。统计数据中的其他说明放于表的下面。带续表的资料,如有注释均放在最后一张表的下面。
七、本年鉴中1996年海水产品产量均采用新的计量标准,即除海蚕按三矾后的成品计量、海参和各种藻类按干品计量外,其余各种水产品均按捕捞起水时鲜活实重(原始重量)计量。新旧标准换算系数:海洋捕捞产量为1.11,养殖产量为1.75,产量增长率按旧标准计算。
八、年鉴表格中符号使用说明:“…”表示不足本表最小计算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暂缺或不详;“一”表示不应有数据;表头栏目中的“#”,表示其中的主要项;其他符号如“*”或“①”等表示本表后面有注释。
九、本年鉴资料未包括台湾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
十、《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在编汇过程中,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辑时间比较仓促,年鉴中如有疏漏和不妥之处,谨请读者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