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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是一部综合反映广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及居民健康状况的资料性年鉴。本书收录全省及21个地市卫生健康相关统计数据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同时也收录了国家及部分省份相关数据以及卫生健康机构通讯地址。内容截止到2022年底。
二、全书共19个部分,分别为:1.2012—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2.卫生健康资源基本情况;3.房屋面积与设备配置;4.医疗业务开展情况:5.住院医疗服务:6.公立医院;7.民营医院;8.医院等级;9.农村卫生机构;1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中医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12.卫生健康人力资源:13.妇幼保健:14.地方病防治:15.卫生监督监测; 17.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18.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卫生健康指标;19.部分医疗机构通讯地址。
三、从2013年起,卫生机构总数包括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其中:医院包括含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机构:“医院类”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护理站等机构;公共卫生机构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公立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统计,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的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指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疗机构。
四、本书资料大部分来自常规卫生统计调查表;人口指标来自省统计局及省公安厅相关统计资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卫生指标来自《2023中国卫生健康统计提要》。
五、由于部分资料未列出所有其中项,合计不等于分项之和;部分资料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配平处理。
六、“0.0”表示因数据太小显示不全,并不代表数据为零:“-”表示无数据:“#”为其中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