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
1,《济南经济和社会发展1949一1989》一书是为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决策部门及社会各界了解、研究济南建国以来的发展历程而编辑出版的。编者试图用系统的统计数字来描述济南四十年的发展轨迹,更希望透过这些数字昭示济南的现在和未来。
2.本书编辑的依据是市统计局及各有关部门历年的统计资料。编辑中对历年因行政区划、计算办法、指标涵义等变动以及调查方法、手段不完备而产生的不可比因素,均按现行口径、办法做了调整,以保证各年资料可比。因此,以前印发的统计资料中若有与本书数据不一的,请以本书数据为准。
3.本书统计资料的行政区划范围均以济南市1990年1月的行政区划为准,即、含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个区和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5个县。原属德州齐河县的大王、靳家、桑梓店3个乡的数字,也按现建制汇入历城区。凡表名前未作行政区划限制的均为全市数(即5区5县数);凡表名前冠有“市区”字样的均为不含5个县的5区数。
4.本书内容包括综合、工业、农业、交通、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及建筑业、内外贸易及财政金融、物资、城市公用事业、科文教卫体、劳动工资、人民生活、物价等12部份。因篇幅所限,编者按重要、配套、使用方便和可能的原则,对每一部分只选择了一些主要统计指标,但对绝大部分指标都尽可能地编列了1949一1989年41个年份的统计指标数值。
5.在使用本书资料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本书统计资料中,有些分项指标数值之和不等于合计(或总计)数,是编辑过程中改变量词词头(如“千元”改为“万元”等)并做四舍五入处理所致。对此,因其差数极小,影响甚微、调平困难,故一律未予调整。
(2)凡指标、名称前标有“#”符号的,表示该指标为“其中数”,有`#”符号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合计数。
(3)凡表中标有“一”符号的,表示无事实。
(4)凡表中标有“,二”符号的,表示虽有事实,但其数值太小,做四舍五入处理后仍不足位。
(5)凡表中空白即未作任何标志的,表示有否事实或数值不详。
(6)请注意各表的具体“注”释。
6.本书编辑出版过程中,得到市财政局、市档案局、市人民银行、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委等许多单位的热情支持,历城区统计局和各县统计局也为编辑本书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一并致以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