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
一、《山东统计年鉴》是一部全面反映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是认识和研究山东省情,文流社会信息,制定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工具书。
二、《山东统计年鉴一1990》收录了1989年度全省和各市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基层企业基本情况和全国的部分统计资料,内容分为十五个部分:综合、农业、工业、能源和物资、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商业外贸旅游、财政金融保险、物价、劳动工资、人民生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测绘、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民政、城市国民经济基本情况、分县国民经济基本情况,并附有全国各省市部分统计资料和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本《年鉴》所列各项指标,除《政府工作报告》和《统计公报》使用的数字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外,其他均为正式年报数字,凡与本《年鉴》数字不符的,一律以本《年鉴》数为准。
四、本《年鉴》在编辑中,根据现行的国家统计制度,对统计指标概念、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计算价格等、均作了统一调整,并分别在各部分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或表末加以注释。计量单位中除耕地、播种面积按我国习惯使用“亩”外,其他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五、本《年鉴》表中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一产值及其分项指标,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速度和指数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六、1989年底全省有济南、德洲、淄博、惠民、临沂、济宁、菏泽等六地市行政区划作了调整以及日照市升格为地级市,由于各项工作从1990年开始,故本《年鉴》各项指标除标明“新区划”者外,分市地资料仍按老区划整理,与往年同口径可比。区划调整不影响全省总计。
七、本《年鉴》表中的符号使用说明:“…”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一”表示无该项统计指标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七、《山东统计年鉴—1990》在编印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和编者水平所限,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