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截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15.1万人,其中城市9.6万人、农村5.5万人,保障面分别达到3%、2.2%。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1亿元,其中城市1.6亿元、农村 0.5亿元。出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制度,首批救助城市低收入群众近万人。实施城市困难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市内四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出台了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建成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序衔接、递进救助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250万元,帮助1500户农村困难居民改造危房。发放元旦春节临时救济金3535万元,救济城乡困难群众17万人。全年累计募集慈善款物2.1亿元。实施7大类 32个救助项目,投入救助款物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67万人次。
社会福利:成功举办全市首届老年用品大集,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6万多份。提高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100元提高到现行城市低保标准,并首次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成功主办2007大连“日本周·银发之旅”活动。全年审批新建养老机构26所,吸纳社会投资1亿多元,新增养老床位2527张。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被民政部纳入“蓝天计划”资助范围。新建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6所。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1.9亿元,筹集公益金3.9亿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户籍人口数为市公安局统计口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口径。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