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
年末全地区总人口为1743813人,比2002年增加25941人,增长1.51%,其中:农业人口1503881人,非农业人口239932人,汉族54326人,维吾尔族1685838人,其他少数民族3649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7.28‰,比上年增长0.5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88‰,比上年下降0.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1.4‰,比上年增长1.04个千分点,2003年末家庭户均人口为4.01人,比上年减少0.03人。
十二、劳动与就业
劳动就业工作得到加强,但就业压力有所增加。2003年末,我地区全部从业人数为72619人,比上年减少2.13%,其中:国有经济从业人员63099人,减少4.27%,集体经济从业人员4298人,下降27.84%,其他(股份制和民营)经济从业人员5222人,增长124.12%。年末私营和个体户为31525户,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5022人,比上年增长18.97%,下岗人员办私营和个体工商业的比重增加。全年实现就业人数12291人,比上年增长69.44%。年末城镇失业人数为6033人,增长9.5%,登记失业率为4.1%。
为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受举报案件295起,涉及民工9000余人,追讨民工工资304余万元。
2003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有4家,介绍成功837人次数。全年我地区共有下岗职工5260人,比上年增长2.2%,本年通过各种途径帮助893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比上年增长170.61%,再就业率达到16.98%,比上年增长了10.57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3年,全地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101080.5万元,比上年增长2.37%,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14003元,增长5.12%。
经抽样调查推算,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80.2元(由于使用了新算法,与去年同期不可比),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535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8元,人均增收115元,增长12.74%。年末城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7.85平方米,增长7.21%,村镇人均居住面积为5.69平方米。
房改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全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有4.6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55%,年末累计上缴住房公积金15590万元。年末已对3056套住房进行了房改,占全地区符合房改条件住房的50%,全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86万元。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较快。全年有22665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6671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社会统筹,全年有55344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本年有1511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其中女性有1135人。有71724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比上年增长231.03%,参加医疗费用统筹的退休人员达到14473人,比上年增长107.5%。“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共发放2783.54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共发放4862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地区有社会福利院1所,床位60张,收养57人;儿童福利院8所,床位812张,收养776人;精神病福利院1所,床位47张,在院治疗人数47人;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77所,床位1306张,收养1018人,比上年增长9.46%。全地区城镇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56727人,销售彩票805万元,比上年增长95.39%。全年结婚人数有22453对,离婚人数6160对,平均每天有61对结婚,17对离婚。
注: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各项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乡镇企业产值绝对数和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测算数。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