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82起,死亡264人,受伤86人。
十二、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平稳增长。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市户籍总人口603.53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08.28万人,女性人口295.26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4.4:100。全年共出生7.67万人,死亡4.0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74‰,死亡率为6.70‰,人口自然增长率6.04‰。市区户籍人口161.42万人。据2017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11.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62.2%。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15万人,帮助3.68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创业培训407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5%。
社会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全国联网,统一椒江、黄岩、路桥和临海、温岭“三区两市”城乡医保待遇,社保一体化有序推进。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7.09万人、135.81万人、181.95万人、87.23万人和97.59万人。全市有208.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465.5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各类保险基金426.60亿元,支出334.18亿元。
综合福利水平继续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开院运行。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16万人,全年共投入低保资金4.71亿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388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99.6%,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率100%。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16个,床位49051张,年末在院老人22878人。全市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60家。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7亿元,医疗救助33.18万人次。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14.22亿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39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374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69元,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为2.03。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22元,比上年增长8.3%。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2514和19929元,增长8.3%和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和5.0%。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9.05平方米和57.75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家用汽车、空调、家用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二)。
表二2017年末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
单位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洗衣机
台
97
78
电冰箱
台
103
97
空调器
台
199
102
摩托车
辆
16
25
家用汽车
辆
57
39
彩色电视机
台
198
165
固定电话
部
41
31
移动电话
部
249
228
家用电脑
台
105
68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粮食、油菜籽播种面积及产量采用全省粮食监测抽样数据。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