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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2018-03-28 13:50:19 来源:台州市统计局 作者: 点击:7414次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82起,死亡264人,受伤86人。
 
十二、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平稳增长。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全市户籍总人口603.53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08.28万人,女性人口295.26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4.4:100。全年共出生7.67万人,死亡4.0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74‰,死亡率为6.70‰,人口自然增长率6.04‰。市区户籍人口161.42万人。据2017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11.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62.2%。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15万人,帮助3.68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年创业培训407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5%。
 
社会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全国联网,统一椒江、黄岩、路桥和临海、温岭“三区两市”城乡医保待遇,社保一体化有序推进。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7.09万人、135.81万人、181.95万人、87.23万人和97.59万人。全市有208.7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465.5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各类保险基金426.60亿元,支出334.18亿元。
 
综合福利水平继续提升。市儿童福利院开院运行。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16万人,全年共投入低保资金4.71亿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388元。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99.6%,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率100%。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16个,床位49051张,年末在院老人22878人。全市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960家。全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7亿元,医疗救助33.18万人次。全年发行各类福利彩票14.22亿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39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374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69元,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为2.03。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22元,比上年增长8.3%。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2514和19929元,增长8.3%和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和5.0%。
 
年末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49.05平方米和57.75平方米。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家用汽车、空调、家用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见表二)。
 
表二2017年末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
 
单位
 
城镇常住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洗衣机
 
 
97
 
78
 
电冰箱
 
 
103
 
97
 
空调器
 
 
199
 
102
 
摩托车
 
 
16
 
25
 
家用汽车
 
 
57
 
39
 
彩色电视机
 
 
198
 
165
 
固定电话
 
 
41
 
31
 
移动电话
 
 
249
 
228
 
家用电脑
 
 
105
 
68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粮食、油菜籽播种面积及产量采用全省粮食监测抽样数据。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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