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加快了调整、改革步伐。高等教育实行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办学,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学生人数有较大的增长。一九八四年招收研究生2.3万人,比上年增加0.7万人;在学研究生5.7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47.5万人,比上年增加8.4万人,提前达到了第六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八五年招生指标;在校学生1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毕业生28.7万人。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47.4万人,比上年增加6.1万人;在校学生129.2万人,比上年增加36.6万人;毕业生16.4万人。
中等教育继续进行结构改革。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89.8万人,比上年增加60.8万人;普通初中在校学生3864.3万人,比上年增加95.6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132.2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在校学生174.5万人,比上年增加52.5万人;技工学校在校学生63.9万人,比上年增加11.4万人;成人中学在校学生516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82.7万人。全国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迅速发展,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
普及小学教育有新的进展。全国小学在校学生13557万人,和上年基本持平。学前教育和盲聋哑、弱智教育也有较大发展。
文化、新闻、广播和电视等事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了新的成绩。一九八四年生产电影故事片114部,比上年增加17部,发行各种新片(长片)181部,比上年增加11部。全国共有各类电影放映单位17.8万个,艺术表演团体3397个,文化馆3016个,公共图书馆2217个,博物馆618个,档案馆2924个。全国共有广播电台161座,每日播音2767小时,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595座;电视台104座,一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466座。中央电视台全年共播出电视剧454部。全国性和省级报纸全年出版180.6亿份,各类杂志出版21.8亿册,图书出版62.7亿册(张)。
八、卫生、体育
卫生事业继续发展。一九八四年末全国医院病床达到216.8万张,比上年末增长2.8%。全国城乡医院较广泛地开办家庭病床,深受群众欢迎。全国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共有334.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7%。其中,医生137.7万人(含中、西医师71.5万人),增长1.8%;护师、护士61.6万人,增长3.4%。全国病毒性肝炎、白喉、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炎等15种急性传染病的总发病率比一九八三年约下降20%。
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取得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突破。一九八四年我国运动员在第二十三届奥运会上获得了15枚金牌、8枚银牌、9枚铜牌的优异成绩,金牌总数名列第四位。这一年在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含奥运会比赛)中获得37个世界冠军,17次打破和超过12项世界纪录;256次打破102项全国纪录。全国举办县以上运动会3万次,有3300多万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新建各类体育场地1534个。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九、人民生活
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据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0个县的31435户农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一九八四年平均每人纯收入为355.3元(包括来自生产经营活动的313元,来自外出人口寄回、带回的现金和实物及国家发放的救济金等方面的42.3元),比上年增长14.7%;平均每人生活消费达273.4元,比上年增长10.1%。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2个城市的12050户职工家庭收支抽样调查,一九八四年平均每人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为608元,比上年增长15.5%;扣除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升的因素,实际收入增长12.5%。但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家庭和一些工资低人口多的职工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
一九八四年全国城镇安置待业人员353万人。年末全国职工人数118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9万人,城镇个体劳动者2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万人。一九八四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111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奖金和计件超额工资179.2亿元,比上年增长48.1%。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961元,比上年提高16.3%;扣除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上升的因素,实际工资提高13.2%。下半年以来,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现象比较严重。
城乡人民储蓄继续增加。一九八四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1214.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1%。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一九八四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新建住宅约1亿平方米,农民新建住房约6亿平方米。
社会抚养事业持续发展。一九八四年农村由社会集体供养的孤老、残、幼达271.1万人,农村举办的敬老院2.1万个,供养24.1万人,比上年增长50%和42.6%。城镇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达1198个,收养7万人。
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工作继续加强。一九八四年又有243万农村贫困户得到扶持,有130多万户改变了贫困面貌。
十、人口
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79个县(市)、2971个居民(村民)小组、472354人抽样调查,一九八四年人口出生率为17.50‰,死亡率为6.69‰,自然增长率为10.81‰。按抽样调查资料推算,一九八四年末全国人口为103604万人。
――――――――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字,都没有包括台湾省的数字。
①社会总产值是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包括物资供销业和饮食业)总产值之和。国民收入是上述五个物质生产部门净产值之和。本公报所列社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数字,都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比上年增长速度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②合营经济包括国营与集体合营、国营与私人合营、供销合作社与其他集体合营、供销合作社与私人合营、中国与外商合营等企业。 5/5 首页 上一页 3 4 5 |